ETF 期權與股指期權的異同:精細化風險管理工具的比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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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指期權誕生于1983年,其標的資產是股票指數(shù),到期時只能按照指數(shù)點數(shù)進行現(xiàn)金結算。ETF期權誕生于1998年,其標的資產是ETF,到期時交割對象是現(xiàn)貨ETF(ETF誕生于1993年個股期權,是一種指數(shù)交易和配置工具)。目前,全球范圍內影響較大的股指期權有標普500股指期權(美國)、股指期權(韓國)、股指期權(印度)等。全球范圍內影響較大的ETF期權有標普期權(美國)、納斯達克期權(美國)、羅素期權(美國)、上證50ETF期權(中國)等。
從產品特征上看,股指期權與ETF期權有相似之處,相同之處在于股指期權與ETF期權都是服務于指數(shù)投資者的精細化風險管理工具,不同之處在于股指期權與ETF期權在標的資產、覆蓋的投資者群體、交易策略、產品豐富度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。
第一,標的資產不同。ETF跟蹤指數(shù)走勢,ETF與指數(shù)走勢一般具有較高的相關性。但由于分紅分紅等ETF管理人行為、不完全復制、市場流動性水平、申購贖回成本及效率等市場因素,ETF的走勢及價格與標的指數(shù)的走勢及點位存在一定差異。
其次,服務的投資者群體存在差異。股指期權合約一般規(guī)模較大,采用現(xiàn)金結算,十分便捷,更適合機構投資者。ETF期權合約一般規(guī)模較小,采用ETF實物結算,與ETF市場聯(lián)系緊密,更適合ETF投資者。
第三,交易策略上的差異,ETF期權投資者可以采用股指期權難以甚至無法實現(xiàn)的期現(xiàn)套利、增強收益(備兌看漲期權開倉)等交易策略。
第四,產品品種有差異。ETF的法律屬性是證券,不同的ETF是不同的證券,基于同一指數(shù)的不同ETF可以開發(fā)相同數(shù)量的ETF期權,但同一指數(shù)只能上線一個股指期權,例如美國只上線一個S&P500股指期權,但上線的S&P期權卻超過三個。
2.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與上海、深圳證券交易所期權制度比較
用一句話概括就是:“一個滬深300,兩類期權(股指和ETF),三類合約(深證、上證、中金)”。滬深300股指期權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市,滬深交易所的期權在深證、上證、上證500股指期權在深 ...
首先,期權種類和標的資產不同,滬深交易所上市的ETF期權,標的資產是跟蹤滬深300指數(shù)的ETF基金,而中金所上市的指數(shù)期權,標的資產是滬深300指數(shù)本身。
第二,期權合約面值不同,以上周五收盤價為例,深交所ETF期權每份合約面值為4.037*10000=40370元,中金所股指期權每份合約面值為3973.01*100=元,約為ETF期權面值的10倍,對應的每份合約溢價也會遠高于ETF期權。
第三,到期月份有差異。股指期權的合約月份更多,覆蓋時間也更長。比如12月份有新標的上市,ETF期權的到期月份有4個,分別為2019年12月、2020年1月、3月、6月,覆蓋時間長達半年;股指期權的到期月份有6個,分別為2019年12月、2020年1月、2月、3月、6月、9月。
四是行權價格覆蓋范圍存在差異。ETF期權上市初始和到期增持時共有9個行權價格,包括4個價外行權價格、1個平價行權價格、4個價內行權價格。股指期權的行權價格覆蓋標的指數(shù)每日漲跌幅(10%)。以11月8日指數(shù)收盤價為基準,當月及未來兩個月的股指期權行權價格將達到18個,覆蓋范圍更廣。
第五,到期時間不同。滬深交易所ETF期權的到期時間為第四個星期三,與上市的上證50ETF期權的到期時間一致,而股指期權的到期時間為第三個星期五,與股指期貨的到期時間一致。
第六,交割方式不同,ETF期權行權時需要實物交割(ETF基金),而股指期權則直接以現(xiàn)金結算。
第七,ETF期權的價格限制不同,ETF期權對于極端市場條件下的期權價格限制比股指期權更為嚴格。
第八,交易策略上有差異,持有ETF基金的投資者可以采用備兌看漲策略來增加持有收益,這是股指期權所不具備的。
3. 滬深交易所ETF期權制度對比
滬深交易所同步推出滬深期權,期權標的分別為華泰柏瑞滬深(上交所)和嘉實滬深(深交所)。滬深交易所產品類型相同,制度設計基本一致,大大降低了市場準備成本。值得指出的是,由于兩家交易所現(xiàn)貨市場體系的差異,以及對個別制度理解的差異,滬深交易所ETF期權主要存在以下六個方面的差異:
首先,標的資產不同。期權標的資產分別為華泰柏瑞滬深(上交所)和嘉實滬深(深交所)。截至上周五,華泰柏瑞滬深基金規(guī)模為84.29億份,日均換手率為3.5%;嘉實滬深基金規(guī)模為58.49億份,日均換手率約為2%。滬市標的資產在規(guī)模和交易量上均略大于深市標的資產。
二是交易指令不同。上交所申報方式有5種(普通限價申報、市價溢價轉限價申報、市價溢價撤銷申報、全額即時限價申報、全額即時市價申報);深交所申報方式有7種(普通限價申報、全額成交或撤銷限價申報、對手最優(yōu)價格市價申報、本方最優(yōu)價格市價申報、最優(yōu)五級即時成交溢價撤銷市價申報、即時成交溢價撤銷市價申報、全額成交或撤銷市價申報)。深交所多2種方式,交易指令更加豐富。
第三,單筆交易的下單數(shù)量不同,上交所的下單數(shù)量限制為30單,市價下單數(shù)量限制為10單,深交所的下單數(shù)量限制為50單,市價下單數(shù)量限制為10單。對于交易量較大的投資者來說,在深交所下單更為方便。
第四,備兌看漲期權的鎖倉或解鎖方式不同。上交所開倉需要先鎖倉再開倉,平倉需要先解鎖再平倉,開倉和平倉都需要兩個步驟。深交所開倉和平倉都是自動鎖倉和解鎖,只需一步。深交所備兌看漲期權的開倉和平倉更加簡單。
第五,對備兌證券不足的處理方式不同。對于備兌證券不足的情況,上交所采取強行平倉,深交所則采取將備兌倉位轉為普通倉位。在保證金充足的情況下,深交所不容易觸發(fā)強行平倉。
第六,組合策略申請時間有差異。上交所組合策略申請時間為9:30~11:30、13:00~15:00,深交所組合策略申請時間為9:15~9:25、9:30~11:30、13:00~15:00。深交所組合策略申請時間在集合競價階段,申請周期更長,資金使用效率更高。
4. 一些想法
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與上海、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時推出基于同一指數(shù)的股指期權與ETF期權,在國際上尚屬首次,體現(xiàn)了中國證監(jiān)會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決心。對比三家交易所的期權產品體系,股指期權與ETF期權體系差異較大,ETF期權體系基本一致。筆者認為,股指期權與ETF期權的核心制度安排應盡量保持一致。一是避免機構套利。股指與ETF的風險收益特征相差無幾,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股指期權與上海、深圳證券交易所的ETF期權在保證金等關鍵參數(shù)上應盡量保持一致。二是統(tǒng)一監(jiān)管標準。期權市場發(fā)展應與現(xiàn)貨市場相匹配,股指期權與ETF期權在持倉限額、總量控制等方面應盡量保持一致。
筆者還建議進一步豐富期權產品層次,加快推出不同風險收益特征的跨市場和單市場核心指數(shù)期權產品,在上證50ETF期權、中證期權、滬深300股指期權的基礎上,繼續(xù)推出中證500、深證100、創(chuàng)業(yè)板等核心指數(shù)的ETF期權和股指期權。
結尾








